根据《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 企业企业自行验收管理的知道意见》:建设项目主体竣工之后,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企业应自行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浙江百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查验;根据环保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委托湖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月1月19日-2018年1月20日开展相关环境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浙江百利达木业有限公司该项目经南浔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撰影响报告,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检测评价报告交由湖州市环境保护检测中心站完成。该报告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主要措施和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噪声、固废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详情请看附件《验收材料全部》